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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佶书画作品中的“花押”现象及其社会渊源
李永强


赵佶《题唐十八学士》

摘  要:赵佶的书画作品普遍使用花押,此花押极具个性与艺术性,既似一个“天”字,又像一个拉长的“开”字,且不同时期又有微妙的变化,是其郡望“天水”的花写。本文分析了赵佶花押的造型与变化,进而从其他书画家作品中花押的应用、朝廷公文中花押的应用与日常百姓生活中花押的应用三个方面探讨了赵佶花押产生的社会渊源。

关键词:赵佶;书画;花押;社会渊源

 

“押,说文,署也。”[1]428“花押”即押字,在宋代历史文献中经常提到,如宋代周密《癸辛杂识》中载:“古人押字谓之花押印,是用名稍花之,如韦陟五朵云是也。”[2]5763朱彧《萍洲可谈》卷一亦云:“押字自唐以来方有之,盖亦署名之类,但草书不甚谨,故或谓之草字。”[2]2303又,欧阳修在《归田录》卷二语:“俗以草书为押字。”[3]28再,洪迈《容斋五笔》卷十谓:“押字,古人书名之草者,施于文记间,以自别识耳。”[4]925综上所述,即可知“花押”是签名的一种签署样式,但押的并非是作者规范的名、字或号,而是作者运用行书或草书加以变化,或采用连笔草写、或交错相叠、或多字化为一字、或一字化为多字等手法形成极具艺术性、标志性、符号性的押字。故“花押”也称为草押、花字、花书等。

 

赵佶书画作品中的“花押”

“花押”在宋代之公文、钱币、书画、器物等领域都有相当的应用,书画领域中的“花押”以帝王之尊的著名画家宋徽宗赵佶最为著名,他的“花押”造型极具个性,既似一个“天”字,又像一个拉长的“开”字,且不同时期又有微妙的变化,其目前存世作品或传为他的作品中几乎都存在“花押”现象。关于其“花押”之含义有两种观点,一为“天下一人”之意,二为“天水”之意义。爰就此两种观点,详查文献,加以辨析如下。

其一、为“天下一人”之意。

这一观点目前在学术界较为流行,不少书籍与文章中经常出现此类解释与戏说,由于资料所限,其来源无从查起,但知1958年邓白先生所著《赵佶》一书中有记,其云:“签名喜作花押,据说这是‘天下一人’的略笔。”[5]17还有徐邦达先生在1979年发表的《宋徽宗赵佶亲笔画与代笔画的考辨》一文中称“相传是‘天下一人’的简写”。[6]当然,作为皇帝称自己是“天下第一人”或者“天下独一人”并不过分,但其中之缘由历史文献上也并无提及与记载,且邓、徐二公都没有做更多的阐释与注解,故暂列于此。

其二、为“天水”之意。此种说法见于元代夏文彦《图绘宝鉴》一书,其云:“徽宗,万几之暇,惟好书画……。丹青卷轴,具天纵之妙,有晋唐风韵。……画后押字用天水,及宣和、政和小玺志,或用瓢印,虫鱼篆文。”[7]33近代美术史论家徐书城先生从之,其在《中国绘画断代史·宋代绘画》一书中云:“《芙蓉锦鸡图轴》……不仅署名‘天水’,并有赵佶的题诗。”[8]68但夏、徐二人都没有阐释此花押为何是“天水”之意。窃以为夏氏这一观点极有可能是来自于金章宗完颜璟御题的《天水摹张萱捣练图》、《天水摹虢国夫人游春图》等作品中的“天水”二字,(据《周密《癸辛杂识》所载,金章宗为被掳到北方的宋徽宗某公主之女所生,是金朝汉文化水平最高的一位皇帝,擅长诗词创作、亦好书法、绘画,曾在朝中设立书画院,搜集散佚的书籍和书画名品。)此处之“天水”二字指的是宋徽宗的郡望,(“郡”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行政建置、行政区划。“望”就是“望族”,指有声望的姓氏大族,显贵的为世人所仰望的姓氏。所谓“郡望”有两层含义,其初指一个郡中的望族;而后多指一个家族的根源和发源地。)《宋史》卷六十五“五行三”中曾记载:“天水,国之姓望也。”[9]1429由此可见,天水为宋王朝皇族的郡望,确为无误。另据金人可恭所撰《宋俘记》之“宫眷”条下记载,“昏德公赵佶,宋为道宗。……三月二十八日,封天水郡王;”[10]250“长子重昏侯赵桓(宋钦宗),即靖康帝。……二月二十八日封天水郡公。”[10]261也是源于宋徽宗的郡望“天水”而封。近代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陈寅恪先生称北宋为“天水一朝”,原因亦同。因此宋徽宗赵佶书画作品中的“花押”当为“天水”之意,而非“天下一人”。

赵佶书画作品中的“花押”应用很普遍,时间跨度很长,变化亦比较明显。笔者随即把宋徽宗的书画作品(凡有部分鉴定家认定真迹的作品一概选入)以及他所题记的别人的书画作品中的“花押”逐一对照分析,发现其“花押”的形式变化大致分为四类,分别见于图一、图二、图三、图四。此四类是按照其花押的造型所分,图一为三幅赵佶大观元年丁亥(1107年)御题作品《韩滉<文苑图>》、《赫澄<人马图>》、《韩幹<牧马图>》与其绘画作品《雪江归棹图》中的花押,四个花押造型基本一致,几乎没有变化,共同特点是结构紧凑,极似“天”字,藏锋行笔,上部上下两横距离较近,下部第三笔左短右长,右边笔画斜出。图二为五幅赵佶绘画作品《御鹰图》、《芙蓉锦鸡图》、《腊梅双禽图》、《金英秋禽图》、《梅花绣眼图》中的花押,五个花押造型大致相同,但局部略有变化,比如《梅花绣眼图》与《腊梅双禽图》中的花押第三笔起笔为露锋,其余皆为藏锋。其共同特点是上部上下两横故意拉开距离,看似形成两个汉字,下部第三笔左短右长,尤其是右边笔画比图一更长斜出。图三为四幅赵佶绘画作品《瑞鹤图》、《写生珍禽图》、《祥龙石图》、《枇杷山鸟图》中的花押,四个花押造型一致,共同特点为第一横笔与第二横笔距离更远,完全脱离,第二横笔与第三笔结合在一起,第三笔更加夸张了右边的拉长与斜出,但斜出的角度有所缩小,向着垂直的趋势发展,另外第三笔在造型上已经越出第二横笔,完全形成两个汉字,或者说更像一个拉长的“开”字。图四为两幅赵佶绘画作品《听琴图》、《鸜鹆图》中的花押与两幅书法作品《草书千字文》、《题唐十八学士》中的花押,四个花押造型一致,与图三相比,第三笔的右边更长并作垂直状,且更加的圆润、成?、飘逸、潇洒。著名书画鉴定家徐邦达先生认为赵佶的花押形式变化早晚有别,大概以“政和”(《瑞鹤图》,政和二年壬辰,一一一二年作,年三十一岁)为界,之前的花押,下垂的二脚比较向左右斜出(∧);到宣和(草书《千字文》,宣和四年壬寅,一一二二年)以来,则二脚变为左短右长,且左斜右垂直。[6]然而,这一结论略显笼统,且没有深入分析花押的造型变化。查赵佶书画作品的时间与花押变化,花押的造型自始至终都是左短右长,关键在于花押第三笔的行笔造型变化,由向右斜出的刚猛劲健变为垂直向下的飘逸洒脱。而且徐公以赵佶于政和二年壬辰(1112年)所作的《瑞鹤图》为界予以划分,似乎有些说不过去,因为1112年《瑞鹤图》中花押比政和甲午岁(1114年)的《御鹰图》还成熟,还有大观戊子岁(1108年)的书法作品《题唐十八学士》中的花押与宣和壬寅岁(1122年)的《草书千字文》中的花押造型一样。如若《御鹰图》与《题唐十八学士》均为赝品,则徐公之论毋庸置疑,再结合拙文上述之详细分析,赵佶花押之造型与变化规律即已昭昭。然而关于赵佶书画作品的真伪目前在学术界莫衷一是,国内著名的鉴定家徐邦达、谢稚柳、杨仁恺、傅熹年等先生以及中国古代书画鉴定组的意见也不尽统一,所以这只能是个历史悬案。囿于笔者的学术水平与资料,对于赵佶书画作品中“花押”的书写方式与行笔变化只能分析到此,纯属抛砖引玉之举,以俟有识之士作更为深刻之分析与研究。

赵佶书画作品中 “花押”现象的社会渊源

据史料记载,花押最早出现于晋,南宋岳珂《桯史》卷一中云:“押字之制,世以为起于唐韦陟五朵云,而不知晋已有之。”[2]4340并详细记录了“晋盆杅”的信息,其云:“庆元元年五月,大雨隤其巅,古冢出焉。初仅数甓流下,其上刻如瑞草,旁著字曰‘晋永宁元年五月造’,又有匠者姓名曰张某,下有文如押字。”[2]4339可见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上即已出现和认可押字,这当然与魏晋时期风流潇洒的文人、超尘绝俗的名士所追求的张扬个性、尚新求异、超脱自由的观念分不开。唐代的文献典籍中亦有相关记载,如唐代李肇《唐国史补》卷下“宰相判事目”条下云:“宰相判四方之事有堂案,处百司有堂帖,不次押曰花押。”[11]49又,唐代彦谦《宿田家诗》云:“忽闻扣门急,云是下乡,公文捧花押,鹰隼驾声势”[12]7679再,《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二《韦陟传》:“常以五采笺为书记,使侍妾主之,其裁答受意而已,皆有楷法,陟唯署名,自谓所书‘陟’字若五朵云,时人慕之,号‘郇公五云体’。”[13]4353唐代之花押现象可见一斑。黄伯思《东观余论》中对唐代花押的流行亦有记载,并云:“后人花押,乃以草书记其自书,故谓之押字,或云草字。盖沿习此耳。唐人及国初前辈与人书牍,或只用押字,与名用之无异,上表彰亦或尔。”[14]407

逮至两宋,花押广为盛行,与人们之生活密切相关,不管是在书画作品中,抑或是在商业交往活动,还是在官方之公文、百姓之生活等领域,都可见到作为一种信约符号——“花押”的应用与流行。赵佶书画作品中的花押现象当然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有一定的社会基础与渊源,兹从三个方面姑举数例,以概其余,聊以探讨。

其一:其他书画家作品中花押的应用

目前所能见到较早的书画作品中的花押为唐玄宗李隆基的书法作品《鹡鸰颂》(图五),此花押表现出浓厚的行书点画意味,介于符号与文字形式之间。宋代书画作品中的花押为数不少,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三中云:“仁宗皇帝,天资颖悟,圣艺神奇,……若虚旧有家藏御画御马一疋,……上有宸翰题云‘庆历四年七月十四日御画’,兼有押字印宝。”[15]68还有书法家李建中在《土母帖》与《贵宅帖》中的落款亦属于纯粹符号形式的花押(图六),徐铉在书法作品中亦有花押(图七),文彦博在其书法尺牍中的花押为“彦博”二字合二为一的草写,章惇以名字作草书省笔而成的花押,宋高宗赵构《赐岳飞批剳卷》中的花押(图八)等等。

花押不仅出现在书画作品中,宋代笔记小说中记载书画家的花押趣事亦较为常见,如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四中云:“王荆公押石字,初横一画,左引脚,中为一圈。公性急,作圈多不圆,往往窝扁,而收横画又多带过。常常有密议公押歹字者,公知之,加意作圈。”[2]2507洪迈《容斋五笔》卷十中载:“予顷因见鄂州南楼土中磨崖碑,其一刻“柳”字,下一字不可识,后访得其人名应辰……。盖以国朝宝元元年吕溱榜登甲科,今浯溪石上有大押字,题云:‘押字起于心,心之所记,人不能知。大宋熙宁七年甲寅岁刻,尚书都官员外郎武陵柳应辰,时为永州通判。’……有阆中陈思者跋云:‘右柳都官欲以怪取名,所至留押字盈丈,莫知其何为。押字古人书名之草者,施于文记间,以自别识耳。今应辰镌刻广博如许,已怪矣。好事者从而为之说,谓能法逐不祥,真大可笑。’”[4]925还有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十中亦载:“蜀于韦皋刻石文字,后书皋名者,必镌其中,仅可辩。……近有自西南夷得皋授故君长牒,于皋位下,书若皋字,复涂以墨,如刻石者,盖‘皋’花字也。当时书石,亦用前名后押之制,非蜀人镵其文尊讳之。如本朝韩魏公书‘花’字写成‘琦’字,复涂以墨,尚可辩,亦此体也。”[2]1903

花押不仅存在于书画作品的题跋之中,而且亦存在于书画装裱之中。文震亨《长物志》卷五中云:“徽宗御府收藏书画,……题画于引首一条,阔仅一指,傍有木印黑字一行,俱装池匠花押名款……。”[16]145花押于当时书画界之流行,可以管而窥之。

其二、朝廷公文中花押的应用

花押在宋代朝廷公文中亦很普遍。郎瑛《七修类稿》卷二十五“押字”条下谓:“古人花押,所以代名,故以名字而花之,凡官府文移、人间私简俱前书名,后止押字。”[17]373沈括《梦溪笔谈》卷一云:“本朝要事对禀,常事拟进入,‘画’可然后施行,谓之“熟状”。……熟状白纸书,宰相押字,他执政具姓名。进草即黄纸书,宰臣、执政皆于状背押字。堂检宰执皆不押,唯宰属于检背书日,堂吏书名用印。”[18]1李元弼《作邑自箴》卷五云凡官府“应行文字,签押用印完备,方得发出。”[19]22

关于花押流行于朝廷公文之说,胪列数例,如《宋史》卷二十七“高宗纪”云:“三年九月……,壬申,诏中书舍人、给事中,凡制敕非军期极速,必先书押而后报行。”[9]507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十一载:“近世所谓御宝批者,或上批或内省夫人代批,皆用御宝,又有所谓亲笔者,则上亲书押字,不必用宝。”[20]1说明皇帝亲笔写并押字,就可以不用御印,足见押书与用印之高下。更有周密《癸辛杂识》“后集”中载:“余近见先朝太祖、太宗时朝廷进呈文字,往往只押字而不书名。初疑为检底而末乃有御批,殊不能晓。后见前辈所载乾淳间礼部有申秘省状,押字而不书名者,或者以为相轻致撼。范石湖闻之,笑其陋,云:‘古人押字,谓之花押印,是用名字稍花之,如韦陟五朵云是也。’岂唯是前辈简帖,亦止是前面书名,其后押字,虽刺字亦是前是姓某起居,其后亦是押字。”[2]5763周氏还在此书“别集下”中进一步记载了宋代十五朝的皇帝御押(图九)。[2]5902周密《齐东野语》卷八亦云“赵佥判花字样”条下记载赵佥“押字,作一大口字,而申其下一画。陈子爽恺作守,初到见之,书其侧云:‘佥判押字大空空,请改之,庶几务实。仍请别押一样来。’闻者无不大笑。”[2]5528

此外,花押于域外金、辽等地亦为流行,洪迈《容斋三笔》卷四中记载金国使者外出,“贵者佩金牌,次佩银牌,……牌上若篆字六七,或云阿骨打花押也。”[4]459宋代对于花押还有特殊规定,《宋会要辑稿》之“官职二之二八”中记载内外臣僚所进文字无印者,其“花押仍须一手书写,所有内外诸司及诸道州府军监,并依此例。”[21]2385

其三、日常百姓生活中花押的应用

花押不仅属于官方或文人的行为,在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中,花押也无处不在。李元弼《作邑自箴》卷五云百姓所出“文状须是呼集邻保,对众供写,或不能书字,须令代写人,对众读示,亲押花字,其代写人及邻保亦须系书以为照证。”[19]28袁采《袁氏世范》卷三“治家·田产宜早印契割产”条下云及田产的交易与继承时道:“如有寡妇、幼子,应押契人,必令人亲见其押字。如价贯、年月、四至、亩角、必即书填。”[22]61又,《宋会要辑稿》之“食货五十五之十九”条下云:“仁宗天圣八年四月,三司言准编敕,铙钹钟磬,酒□子照子等,许令在京铸……,于就近便官场收买并须镌勒近人专副的姓名以及监官的押字。”[21]5757魏泰《东轩笔录》卷二中记载“钱僖公惟演自枢密使为使相,而恨不得为真宰,居常叹曰:‘使我得于黄纸尽处押一个字,足矣。’”[2]2694还有洪迈《夷坚志》卷二十记载了阴间地府亦有花押,其云邓安民冤死狱中,后来带着阴间出具的无罪文书找邵博,“指牍尾请书名。已而复进曰:‘有名无押字,不可用。’邵又花书之,始去。”[23]180虽然此事颇有迷信鬼神之嫌,但亦可见花押应用之普遍性。

总之,花押在宋代各个领域都有运用,而且还出现了关于花押的专门著书论述,如张玄达《相押字法》、佚名《六神相押字法》以及邵雍《花押赋》等等。尤其是邵雍之《花押赋》中对花押更作了深刻的解释,其云:“夫押字者,人之心印也。古人以结绳为证,今人以押字为名。大凡穷通之理,皆与阴阳相应。”[24]241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一对此亦有表述:“世之相押字之术,谓之心印。本自心源,想成形迹,迹与心合,是之谓印。”[15]18

正是源于此等普遍的社会基础,加之赵佶帝王之尊的身份以及其书画方面之卓越才能,方才造就了其极具个性与艺术性的花押。(发表于美术与设计2011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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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李永强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