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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子雲(487-549)
字景乔,南兰陵(今江苏常州武进)人。南朝梁史学家、书法家、文学家。齐高帝萧道成之孙,豫章王萧嶷第九子。
建武四年(497年),萧子雲受封新浦县侯。梁武帝即位后,历任秘书郎,后迁太子舍人、司徒左长史、员外散骑常侍、国子祭酒、侍中、东阳太守、宗正卿。
太清三年(549年),侯景之乱发生后,逃奔至晋陵郡,饿死于显灵寺,时年六十三岁。著有《晋书》、《东宫新记》。
善于草隶书法,善效钟元常(钟繇)、王逸少(王羲之)之书,而微变字体,自觉功进,其书亦雅。被梁武帝赞为“笔力骏劲,心手相应。巧逾杜度(东汉草书家),美过崔实,当与元常并驱争先。”萧子雲书法名声远播。百济国派使者前来南朝求购其书法作品。时萧子雲任丹杨郡丞,使者候于道,见子雲,遂迎向前拜谒,曰:“侍中尺牍之美,远流海外,今日所求,唯名迹也。”随之,萧子雲挥毫3日,书30纸与百济国使者。
萧子雲《楷书节录庄子》 选自《大观帖》(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杨氏海源阁宋拓本)
释文:舜问乎丞曰。道可得而有乎。曰。汝身非汝有。汝何得有夫道。舜曰。吾身非吾有。孰有之哉。曰。是天地之委形也。生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性命非汝有。是天地之委顺也。孙子非汝有。是天地之委蜕也。故行不知所往。处不知所持。食不知所以。天地强阳气也。人胡可得而有耶。
萧子雲《楷书节录列子天瑞》 选自《大观帖》(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杨氏海源阁宋拓本)
释文:齐之国氏大富,宋之向氏大贫。自宋之齐,请其术。国氏告之曰:“吾善为盗。始吾为盗也,一年而给,二年而足,三年大穰。自此以往,施及州闾。”向氏大喜,喻其为盗之言,而不喻其为盗之道,遂逾垣凿室,手目所及,亡不探也。未及时,以臧获罪,没其先居之
财。
向氏以国氏之谬己也,往而怨之。国氏曰:“若为盗若何?”向氏言其状。国氏曰:“嘻!若失为盗之道至此乎?今将告若矣。吾闻天有时,地有利。吾盗天地之时利,雲雨之滂润,山泽之产育,以生吾禾,殖吾稼,筑吾垣,建吾舍。吾陆盗,禽兽,水盗鱼鳖,亡非盗也。夫禾稼、土木、禽兽皆天之所生,岂吾之所有?然吾盗天而亡殃。夫金玉珍宝,谷帛财货,人之所聚,岂天之所与?若盗之而获罪,孰怨哉?”
向氏大惑,以为国氏之重罔己过,东郭先生问焉。东郭先生曰:“若一身
庸非盗乎?盗阴阳之和以成若生,载若形;况外物而非盗乎?诚然,天地万物不相离也;仞而有之,皆惑也。国氏之盗,公道也,故亡殃;若之盗,私心也,故得罪。有公私者,亦盗也;亡公私者,亦盗也。公公私私,天地之德。知天地之德,孰为盗耶?孰为不盗耶?”
”或谓子列子曰:“子奚贵虚?”列子曰:“虚者无贵也。”子列子曰:“非其名也,莫如静,莫如虚。
静也虚也,得其居矣;取也与也,失其所也。事之破为而后有舞仁义者,弗能复也。
【资料来源】《中国法帖全集》第三册-宋 大观帖(2002年3月,湖北美术出版社,P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