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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量铭文


   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始皇统一了六国,结束了战国时期的混乱政局后,为了巩固中央集权统治和发展经济,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统一度量衡就是他的一项重要改革。他用当时的最高法令形式——“诏书”颁布秦国的度量衡制度,废除其他各国的度量衡制度。这篇诏书或在权、量(权即秤锤,量即升、斗)上直接凿刻,或直接浇铸于权,量之上。

   秦代量器的质体有铜质、陶质和木质3种。为保证统一度量衡制度的推行,秦始皇采取了很多法律措施。他规定每年二月,对全国度量衡器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和统一。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工律》规定,县和工室(管理官营手工业的机构)由有关官府校正其权、斗桶和升,至少每年应该校正一次。本身有校正工匠的,则不必代为校正。这些器物在领用时就要加以校正。同地出土的秦简《秦律十八种·内史杂》规定,贮藏谷物的官府需要进行称量的,都应备有权、斗桶,以足用为度。这些器具应在官府中量用,不许借给百姓。当时不使用的器具,也要和使用的一样校正准确。


秦 陶量 高9.4厘米,口径20.4厘米,容积2000毫升 中国国家博物馆藏

   此陶量外壁有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度量衡的40字诏书。这种陶量出土甚多,都是当时的标准器具。此量形似圆桶,上口略侈,宽平沿,直壁,平底。外壁有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度量衡的诏书,是用十个方形四字阳文印作一排打在陶坯上焙烧而成。此器为秦代的半斗量,容970毫升,折算每升合194毫升。

秦陶量文字拓片(此图片由可嘉提供)

秦始皇诏铜椭量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